11月2日,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發(fā)布《關于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?!兑庖姟穱@著“互聯網+人社”應用場景,優(yōu)化勞動用工管理模式,提出了七個方面十九項舉措,重點明確了:
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且與紙質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(截圖來源于官網)
這是繼此前《關于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,正式在全市推進實施電子勞動合同。此舉也是繼1986年10月《國營企業(yè)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(guī)定》之后,延續(xù)30多年的紙質勞動合同將逐步進入電子化新時代,在勞動合同制度建設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,是重要的制度創(chuàng)新,將在全國起到示范引領作用。
《意見》中對電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、如何訂立、具體實行措施以及應用場景做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適用于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及其勞動者、第三方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服務機構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,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。且滿足《電子簽名法》規(guī)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。
實行電子勞動合同,應通過電子勞動合同簽署信息系統(tǒng),進行管理。用人單位可使用第三方簽署服務機構提供的簽署系統(tǒng)。簽署系統(tǒng)應具備較完善的身份認證、合同簽署、合同存儲和調用等功能。簽署電子勞動合同應綜合運用可信時間戳、哈希值校驗、區(qū)塊鏈等技術手段,確保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、傳輸、儲存全過程完整、準確、不可篡改。
推動電子勞動合同在政務服務事項中全面應用,并逐步提升場景運用規(guī)模。同時推進勞動爭議調解仲裁、社會保險稽核、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執(zhí)法中的應用,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認可電子勞動合同簽署真實性的,可以作為相關證據使用。
隨著年初以來,電子勞動合同應用越來越受關注,不少企業(yè)或個人會質疑電子勞動合同的法律性以及安全性,此次《意見》的發(fā)布,將為電子勞動合同在全國范圍內的實施應用起到了很好的引領、示范的作用,同時針對電子勞動合同怎么簽、怎么用、怎么管的問題,有了明確的條文規(guī)定,使得電子勞動合同有法可依,有政策作支撐。
推行電子勞動合同有利于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,降低成本,推動人力資源行業(yè)數字化轉型升級和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,形成“線上簽約、鏈上管理、大數據應用”的勞動合同電子化應用管理新模式,便民利企。
簽盾作為專業(yè)的電子簽章系統(tǒng)開發(fā)服務商,擁有自研的全證據鏈電子簽約平臺,可以為企業(yè)或個人提供全程在線的勞動電子合同簽約服務,保障用戶合同簽署的法律性和安全性。同時也提供多種對接方式,本地化部署以及定制化服務,滿足企業(yè)集成電子勞動合同業(yè)務管理系統(tǒng)的個性化需求。
簽盾電子簽約平臺采用電子簽名技術,通過實名認證確保了合同簽署雙方真實身份,采用區(qū)塊鏈技術,對簽署過程中合同內容數據上鏈,并利用哈希值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,有效防止了數據篡改,確保電子合同的原始性、客觀性,此外還提供配套的司法服務,全方位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。